
日前,在绍兴市妇女联合会的牵头组织下,绍兴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调解委员会由包括秦国光所律师卢兵和远近所律师楼芝华在内的来自妇联、司法、信访、公检法等部门的十八位人士组成。绍兴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的设立,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人民调解是一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化解民间纠纷的有效手段,在社会管理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项工作创新,是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客观需求,是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律师参与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能更好的保障妇女儿童在家庭纠纷中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