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月中旬的一天,我所的会议室一大早就坐满了人,要求找卢兵律师为他们代理案件。原来他们系绍兴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共有54人;因公司经营不善从2010年6月份以后陆续处于待岗状态,工资只发最低工资作为生活费。从2011年1月起,连最低工资都不能按期发放,并且听说公司将要被拍卖掉,所以员工心里着急担心权益受损,3月中旬,这批员工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咨询无果后找到了绍兴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心指派我所卢兵办理此案。卢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向事务所领导进行了汇报,针对人员众多急于提起仲裁的情况,事务所立即增派人手协作卢律师工作,卢律师和两名助手连续奋战,从早上5点一直加班到深夜12点,在短短的两天时间里准备好收集好了提起仲裁所需的所有资料,同时,事务所也立即着手与越城区劳动仲裁委沟通,要求仲裁委急事急办。在提起仲裁后开庭前,公司发放了1、2月份的基本工资每人每月900元左右。经过开庭后,仲裁委于4月20日作出裁决,允许其中3人撤诉,另51人可获经济补偿金一共60余万元,于裁决书生效后立即付清。
经过该案件使我们看到,通过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介入和劳动部门的及时受理,较好较及时地维护了大批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